晶升股份: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晶升股份: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4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确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晶升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