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普股份: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作者:小编2024-07-16

  证券代码:300471证券简称:厚普股份公告编号:2024-052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厚普股份”)拟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66,791,000股(最终认购数量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发行

  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新集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季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燕

  新集团系王季文先生控制的企业。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均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

  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季文先生回避表决。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等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将回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

  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王季文先生和燕新集团。

  王季文先生,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廊坊

  市第八届人大代表,廊坊市工商联副主席,三河市工商联主席。1999年投资成立三河市燕

  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2001年12月投资成立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至今历

  任总经理、董事长、总裁等职务。现任燕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厚普氢能科技有

  (二)燕新集团

  营业期限:2001-12-08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生产销售:水泥、矿渣粉、干

  粉、膨胀剂、外加剂及其它新型建材;环保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协同处置工业废弃

  物;自有房屋、设备、场地租赁;酒店管理;住宿;餐饮管理;酒店配套服务设施销售;停

  车场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系王季文先生和燕新集团拟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39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

  司A股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进行相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息,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

  公司已与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近年来,随着清洁能源装备行业技术不断革新,客户对清洁能源装备生产厂家的技术储

  备、持续研发及差异化服务能力等均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持续的资金和研发投入,产品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可以更

  好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促进公司持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提升。补充营运资金能够改善公司财

  务结构、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提高经营安全性和资产流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整体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充分展示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

  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股比例将得到提

  升,有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股东传递积极信号;认购资金

  的投入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维护公司中小股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扩充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维护公司控制权的稳定,稳固公

  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

  压力,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公司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的交易外,公司与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不存在其他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

  行构成关联交易。经核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

  格定价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王季文先生、燕新集团均为公

  司的关联方,故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

  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

  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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